(地方赛)第九届“创业江苏”科技创业大赛淮安赛区通知
关于印发《淮安市第十一届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淮科〔2021〕30号
各县区科技局,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淮安工业园区、淮安生态文旅区经发局,各驻淮高校科研院所,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纵深推进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,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,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,决定举办淮安市第十一届科技创新创业大赛。现将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附:淮安市第十一届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
淮安市科学技术局
2021年6月9日
淮安市第十一届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
一、大赛目的
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,营造创新创业氛围,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,集聚广泛社会力量支持科技创新创业,助力创新淮安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大赛主题
智汇淮安 创圆梦想
三、组织机构
(一)主办单位
淮安市科学技术局
(二)承办单位
淮安市高新技术创新中心
(三)协办单位
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,各科创载体,合作科技投融资机构。
四、主要产业方向
绿色食品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新型装备制造及各个县区(园区)重点培育的特色产业等。
五、参赛条件
本届大赛只组织企业组比赛,团队组项目请及时关注“2021年中国•淮安创新创业大赛”参赛办法。
1.参赛对象为2011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;
2.2020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;
3.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和高成长潜力;
4.参赛项目的产品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无知识产权纠纷。
5.曾在往届淮安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的、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的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名次的企业项目不再参加本次大赛。
六、比赛安排
本届大赛分启动动员、发动报名、初赛、决赛等环节。
(一)启动动员(6月)
1.印发大赛实施方案;
2.分别召开县区、科创载体、科技投融资机构协调会,进行工作部署。
(二)发动报名(6月~ 7月)
1.组织发动。市科技局指导各县(区)科技主管部门、科创载体等单位做好报名组织工作,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赛,重点动员高新区、科技产业园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大学生科技园、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内的企业报名参赛。
2.参赛方式。实行省级大赛、市级大赛联动报名的方式。
(1)登录省科技创业大赛官网(网址:www.jscyds.org)注册、报名(报名成功的,视同市级大赛有效报名,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半决赛),省大赛官网注册、填报截止日期为7月23日。
(2)淮安市科学技术局官网(http://kjj.huaian.gov.cn/)下载大赛填报资料。
3.审核推荐。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参赛项目进行筛选,对申报人的资格和项目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保密性进行审查,并择优推荐。各推荐单位在7月26日前将推荐汇总表1份,项目申报纸质材料(一式1份),项目电子版(申报表+附件佐证材料)报送市科技局308室。
4. 审查确认。市科技局对照参赛要求,对参赛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确认。
(三)初赛(8月)
市科技局成立由创业导师、投融资专家、科技企业家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组,对参赛项目进行初评,选出 “优秀项目”,并予以公示。
(四)现场决赛(9月)
入选的“优秀项目”进行现场路演决赛。成立由相关科创载体负责人、科技投融资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专家组,经过现场评选,确定一、二、三等奖项目,并签署投融资协议等。
决赛规则:
1. 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;
2. 每个参赛项目的参赛选手原则上不超过3人,选手到现场进行项目答辩和展示样品、图纸等;
3. 所有参赛项目均应以PPT文件形式进行介绍和展示(有实物的可以进行现场展示或演示);
4. 每个参赛项目PPT汇报不超过8分钟,答辩时间不超过7分钟。
六、获奖支持
1. 孵育资金支持。一、二、三等奖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、3万元、1万元孵育资金资助。
2. 投融资支持。对有投融资需求的获奖企业,由相关投融资机构给予投融资支持。
3. 其他政策支持。对获奖企业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以上科技创业大赛,优先推荐申报省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,优先纳入市高企培育库等。
附件:淮安市第十一届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名额分配表
联系方式:
于 伟 联系电话:83666670
贾良文 联系电话:83666364
电子邮箱:563699858@QQ.com
监督投诉电话:83679090
附件1
淮安市第十一届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名额分配表
序号 | 推荐单位 | 推荐数(个) |
1 |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| 15 |
2 | 淮阴区 | 15 |
3 | 清江浦区 | 10 |
4 | 淮安区 | 10 |
5 | 洪泽区 | 10 |
6 | 金湖县 | 10 |
7 | 盱眙县 | 10 |
8 | 涟水县 | 10 |
9 | 工业园区 | 10 |
10 | 生态文旅区 | 3 |
11 | 驻淮高校、科研院所可自行推荐参赛项目 (申报单位须为企业) |